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上爪下又]”部的两个汉字:“[亂无乚]、受”。两个字中,“受”是现代汉语常用汉字,收录在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
1、[亂无乚](GB字库无此字,只能描述字形,即“亂”字去掉右边的“乚”。)读luàn。《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是:“[亂无乚],治也,幺子相乱,[上爪下又]治之也。读若亂,同。一曰理也。”会意字。本义是治理。
既然是会意字。我们看一下字形演变:
([亂无乚]的字形演变)
[亂无乚]的甲骨文字形,像上下两手执丝束形。表达两只手打理混乱的丝束的意思。西周金文字形中,或在幺部中间加一个“冂”,像收丝器,表达两只手用收丝器整理乱丝之义;或在乱丝的周围添加众多的表示治理乱丝时喧嚣混乱的声音,即“㗊”,表达的仍然是整理乱丝的意思。
(乱丝)
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释[亂无乚]》:“[亂无乚],从爪从又者,人以一手持丝,又一手持互(收丝之器)以收之,丝易乱,以互收之,则有条不紊,故字训治训理也。”这个解说,对[亂无乚]的字形解说非常清楚。
而许慎所说的“幺子相乱”显然是从小篆字形而来的“形象”解说,与造字法并不相关。
关于“理”,王筠《说文句读》:“谓‘治也’,一本作‘理也’。唐人讳治(唐高宗名)而作理。”唐高宗名李治,因此,唐本《说文》“治”改作“理”字。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此与《乙部》‘亂’音义皆同。”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按:从幺,从冂,从[上爪下又]。幺也;丝棼,[上爪下又]分理之。”丝棼乱,上下两只手分拆治理,即:
结论:[亂无乚]的本义是治理。
徐灏《段注笺》:“丝乱而以手治之,有乱义,亦有治义。就其体言,则乱也;言其用,则治也。”所以,我们现在用“乱”,也有混乱的意义。
关于“理”,王筠《说文句读》:“谓‘治也’,一本作‘理也’。唐人讳治(唐高宗名)而作理。”唐高宗名李治,因此,唐本《说文》“治”改作“理”
关于[亂无乚]的经典用例,我们到《说文·乙部)“亂”字时再说,此不举例。
[亂无乚]的小篆写法如图:
([亂无乚]的小篆字形)
2、受。读音有两个:
(一)shòu。这是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标注的读音,给出的解释是:“受,相付也。从[上爪下又],舟省声。”会意兼形声字。本义有两个:一是授予;付给;二是接受。
既是会意,我们就要考察字形演变:
(受的字形演变)
受的甲骨文字形,像一人以手付托盘,一人以手承授之形,以上部人立场来说,即授予,付给;以下部人立场来说,即接受。林义光《文源》:“象相授受形,舟声。授、受二字,古皆受。”
因此,受的本义有两个::一是授予;付给;二是接受。也就是说,“受”字既表示接受,又表示付给。
关于两只手中间的符号,形状像“舟”,实际上是“槃”的古文,卜辞作“凡”,后形状稍变,才渐渐与表示舟船的“舟”相同。直到现代,湖湘间仍称茶盘为茶船,茶盘象舟船一样承受茶尊。上面的一只手表示付给,下面的一只手表示接受。
(递出与接受托盘)
关于接受。《书·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自满招致损失,谦虚接受益处。李白《留别金陵崔侍卿御》:“三军受号令,千里肃雷霆。”
关于付给。后作“授”。韩愈《师说》:“师者,所以传道受(今本作‘授’)业解惑也。”《水浒全传》:“待有功次,照名陛赏,加受官爵。”
本义之外,受还有其他用法:
(1)盛,容纳。《方言》卷六:“受,盛也,犹秦晋言容盛也。”《玉篇》:“受,容纳也。”《易·咸》:“君子以虚受人。”以虚怀若谷的精神容纳感化他人。
(2)禀受。《字汇·又部》:“受,禀也。”《诗·大雅·假乐》:“受福无疆,四方之纲。”您禀受上天的福禄,堪为四方诸侯的榜样。
(3)遭到。如:受挫;受损失。《诗·邶风·柏舟》:“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遭逢的忧患灾难很多,遭受的凌辱更是无数。
(《邶风·柏舟》诗意图)
(4)忍受;禁受。如:受不了;真够受。周立波《暴风骤雨》:“刘胜也是心里不好受,可是他不说。”
(5)收;取。《字汇·又部》:“受,取也。”《周礼·春官·司干》:“祭祀,舞者既陈,则授舞器,既舞则受之。”郑玄注:“受,取藏之。”举行祭祀时,舞蹈者排列好之后,就授予他们舞器,舞蹈完毕后再收取舞器收藏起来。
(收取快递)
(6)继。继承。《广雅·释诂四》:“受,继也。”王念孙《广雅疏证》:“《(易)序卦传》云:‘故受之以《屯》。’是‘受’为继也。”《史记·李将军列传》:“广家世世受射。”李广家世代传承射箭之术。
(7)计。《尹文子·大道上》:“故人以度审长短,以量受少多。”所以,人们以丈量来确认长短,以称量来计算多少。
(计量)
(8)保证;监督。《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命令五家组成一“比”,使他们互相担保;五比组成一“闾”,使他们互相监督。
(9)适合;中。《吕氏春秋·圜道》:“宫徵商羽角,各处其处,音皆调均,不可以相达,此所以无不受也。”高诱注:“受,亦应也。”官徵商羽角,各处在白己的位置上,音高都调得很准确,不可以有丝毫错误,这就是五音无不应和的缘故。
(10)纣。古帝王名。《书·西伯戡黎》:“祖伊恐,奔告于受。”孔传:“受,纣也。音相亂。”祖伊惊恐,赶紧报告于商纣王。
(纣王《沈酗败德图》)
(二)dào。这个读音出自《集韵》。姓。《集韵·号韵》:“受,姓也。”《姓觽·号韵》:“受,《姓苑》云:‘河内族’,《千家姓》云:‘历阳族’”。
(受的小篆写法)
(【说文解字】之785,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版权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