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表示,2016年,鸿铭科技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未履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履行审议程序等违规行为。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鸿铭科技、雷霆(鸿铭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彭丹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实施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董事兼总经理侯爱忠、董事雷霖和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可松,监事会主席单邱平、监事雷菊枚和时任监事刘小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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