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29日消息,深圳市众恒锐光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264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众恒锐光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应当经过强制性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但该公司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该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产品标准和质量认证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第三章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八),构成了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决定对此进行处罚,罚款264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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