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深圳市天盈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盈隆)原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都科技)控股子公司,2015年12月1日,佳都科技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公告称,以4000万元转让天盈隆33%股权。
转让后佳都科技持有天盈隆18%股权,天盈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时任总裁梁平兼任天盈隆董事,天盈隆为公司的关联方。
2016年1月7日至4月19日,佳都科技分9笔向天盈隆以预付款的名义付出资金共计2300万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但公司迟至2016年6月29日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对外披露相关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不及时、信息披露不及时。
另经核实,佳都科技在2015年12月1日披露出售子公司股权公告时,存在对天盈隆2笔合计33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但公司未按规定在公告中披露前述担保事项以及担保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信息披露不完整。上述2笔担保分别于2016年9月26日、2016年11月9日到期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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