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苏州税稽罚﹝2023﹞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罚款50万元。
违法事实:你单位于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分别向江苏苏视光电有限公司开具号码为09385254-09385261,07753733-07753762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8份,品名为原片玻璃,2018年4月开具号码为21052601、21052602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品名为电气、油墨,以上40份发票共计金额为36302021.39元、税额为6171343.63元、价税合计42473365.02元。通过向下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发现,你单位除2018年4月开具的两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采购产品样品,存在真实业务往来,其余三十八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无真实业务往来。江苏苏视光电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3日对号码为07753733-07753762三十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4838646.59元做进项税金转出处理,2020年5月26日对号码为09385254-09385261八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1332406.83元进行补缴。发票明细如下:序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元)税额(元)价税合计(元)093852542017-11-26980820.9166739.551147560.45232002552017-11-26980820.9166739.551147560.45332002562017-11-26980820.9166739.551147560.45432002572017-11-26980820.9166739.551147560.45532002582017-11-26980820.9166739.551147560.45632002592017-11-26980820.9166739.551147560.45732002602017-11-26980820.9166739.551147560.45832002612017-11-26971941.04165229.981137171.02932007332017-12-30685847.01116593.998024411032007342017-12-30957820162829.41120649.41077537352017-12-30957820162829.41120649.41232007362017-12-30957820162829.41120649.40077537372017-12-30957820162829.41120649.400775373820。
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高玉根,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东路315号2幢201室。(记者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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