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含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名称)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含电子检务工程)施工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HBSJ-201710FJ-0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含电子检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3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中洲村梁子湖大道与中洲路交汇处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投资额60934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总建筑规模为约为15000平方米,项目功能主要含大数据中心和科技中心功能块,其中大数据中心主要含各类机房;科技中心主要含各类实验室及配套设施。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0989.23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1日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含电子检务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投资额2.4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下同),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时3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56号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洪山侧路24号
邮编:430060邮编:430070
联系人:杨科长联系人:王承丹、郭庆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7年10月13日
备注:1.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